• 学校主页
  • |
  • 加入收藏
  • |
  • 设为首页

党建工作

通知公告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党建工作 > 党建动态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
关于组织学院师生参加教育部诗文创作大赛的通知

来源:     发布时间 : 2019-04-15    点击量:

各系(部门):

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》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全面深入贯彻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,依据《市语委办关于组织参加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2019年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》(津语委办函〔2019〕3号)要求,诚邀学院广大师生报名参赛,相关事项如下。

一、活动宗旨

为纪念新中国成立70周年,用文字生动描绘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取得的辉煌成就,精彩呈现党和国家在事业新征程中的新气象、新精神,更好挖掘中华传统文化精髓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特举办诗文创作大赛。

二、组织机构

主办单位: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

承办单位:北京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协办单位:语文出版社、中华诗词学会

三、作品要求

(一)创作主题

要求围绕“中华经典·我的精神家园”“我心中的巍巍中华”“忆峥嵘岁月展青春韶华”“梦想助力成长”“奋进新时代”等5个主题进行创作。

(二)形式要求

1.诗词类:包括近体诗、词以及现代诗歌。长度不超过30行,需有标题。要求以普通话语音系统为押韵依据。

2.每人限投1篇作品,要求原创,且未曾在任何公开出版物(包括网络出版物)上发表过,所有作品要求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。

3.通过电子文档形式参赛。

四、赛程安排

(一)报名组织:4月10日—5月10日

请有意愿参赛的师生于上述日期内完成作品。5月10日前各系统计学生报名情况,填写并汇总《诗文创作大赛报名登记表》(详见附件)并报送至学院语委办(培训处)。有意愿参赛的教职工填写《诗文创作大赛报名登记表》(详见附件)直接报送学院语委办(培训处)。

(二)上传作品:5月11—615

学院语委办(培训处)根据报名情况,组织指导参赛选手通过官方网站报名参赛,参加经典常识考核(不限次数),考核合格者获得参赛资格并上传参赛作品。作品上传后,社会大众可通过官方网站进行投票,投票截止日期为6月30日。

(三)初评:7

通过专家评审(权重90%)与网络投票(权重10%)相结合的方式,确定诗词类500个作品进入终评。7月底公布终评入围名单,同时接受社会大众监督举报。

(四)终评:8月

通过专家评审确定每组350名获奖者,8月底公示获奖结果。

五、奖项设置

设一等奖20个,二等奖30个,三等奖100个,优秀奖200个。比赛同时设优秀组织奖。优秀获奖作品将结集出版。

设置奖项由大赛组委会统一颁发证书(采用电子证书形式,获奖单位和个人在官方网站自行下载)。

六、其他事项

(一)大赛坚持公益性原则,各相关单位和组织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参赛人员收取费用。

(二)大赛组委会享有对参赛作品展示、出版、汇编、发行及网络传播等权利,作者享有署名权。

七、报名咨询

联系人:语委办(培训处)杨牧

联系电话:28620700

天津海运职业学院语委办

2019年4月10日